第三十四章 江湖路(1/2)
自那日与徐甜儿交手之后,乐明不过两天就养好了,对系统在身的他来说,这点儿小伤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只是他和徐甜儿的关系,又恢复到了他刚来时候那般,好似这两个多月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这也让乐明心中暗暗的松了口气,不管是徐甜儿心里已经放下了,还是这丫头终于成熟,知道不让两人尴尬为难,对乐明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他来这儿已经马上就要三个月了,如今他与怪侠父女已经化敌为友,自然不存在任何担心他们不放自己的想法。这一走三个月,也不知道师傅该是如何的着急上火。
这一日,三月之期已到,乐明打算跟怪侠父女告别了。
乐明在这儿一待就是仨月,他被徐甜儿打伤过,也打伤过徐甜儿,之后因缘际会,还救了徐甜儿的命,或许救了怪侠的命也不一定。再之后,更是帮怪侠完善了白莲圣典,他自己也受益匪浅。
很难想象,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居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他跟怪侠父女也已经化敌为友,甚至因为同修了白莲圣典,反而成为少有的可完全信任的人。
怪侠自然不可能不放人了,不但如此,更是送给了乐明许多的盘缠,还有他这几十年来所搜集的无数奇珍异宝,美其名曰送给不孝老人赔罪。
乐明自然也不客气,不管这宝物到底是赔给谁,他拿着都没什么负担,当下把包裹往后背一系,挥手朝父女二人告别,大踏步唱着歌,朝不孝谷的方向而去。至于徐甜儿默默哭泣之类的,比起回家的喜悦来说,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不错,此时的乐明,已经把不孝谷当做家了。
只是走了没多久,乐明就发现尴尬了,他没有马。
当初他被怪侠抓着,不到半天功夫便从开-封抓到了这洛-阳外郊,可此时他自己拿腿走,却非得走个三四天不可。
这两地虽然不算远,可沿途也没多少人家,他走的时候光顾着那那些奇珍异宝,食物饮水半点也不曾带在身上,虽然身上背着的东西价值千金,可这玩意饥不能食渴不能饮,一路上又没有人烟,以至于他才走了半天的功夫,他就饿了。
这野外生存既能,还真就不是武功高就可以的,虽说也能打到些野兔之类的东西,可特么他发现自己居然没带火石。
这就特么尴尬了,他虽然听说过有一种生活方式叫钻木取火,可这样高端的技能他也不会啊,总不能直接就茹毛饮血吧。
饿啊饿,乐明已经饿的眼睛直冒金星了。瞅了瞅手里的死兔子,他已经打死半天了,却始终下不了决心生吃。
忽然间,乐明的鼻子一阵抽动,好香
有人在附近,而且正在生火做饭。
乐明好悬没一下子哭了出来,谢天谢地,终于有饭吃了。当下乐明兔子一扔,顺着香味儿就跑了过去。
入眼处,却是一支镖局队伍,十来个汉子各佩刀剑,在生火煮着一锅不知道哪里摸来的鸟蛋。也是,这荒山野岭的,不是镖师还能是什么人。
那些镖师一见有人,纷纷摸向手中兵刃,神色警惕的看着乐明,一看只有他一人,而且一身文人打扮,也不像什么歹人,这才放下心来,为首一人喝问道:“什么人。”
乐明艺高人胆大,根本就没将他们放在眼里,压根儿就没看他们,两只眼直勾勾的盯着锅里的鸟蛋,使劲咽了口口水,才道:“几位请了,在下路过宝地,闻到这鸟蛋的味道实在馋人,肚中空空已经许久没吃东西了,还望各位分我一碗,我这里愿意付钱。”
说着,乐明打开包裹,从里面拿出一大锭银子,递了上去。
这包裹一打开,只见里面金子银子,珊瑚玛瑙,珍珠宝石应有尽有,怕不下几千两的财务,一时间,周围汉子倒吸之声不绝于耳。
乐明艺高人胆大,根本就不怕他们有什么歹意,相反,他也有意通过这个举动表明自己不是敌人,他么的老子都这么有钱了,总不可能是劫镖的吧。要是这伙人敢起歹念,呵呵,那就更好不过了。
不过,这伙人还真是难得的好人,这跑镖自有跑镖的规矩,这陆上的无本买卖是万万做不得的,因此,那为首的汉子连连道:“公子客气了,同是过路旅人,互相帮衬也是应该的,快快将银子收起来,这行走江湖讲究财不露白,今日遇到的要不是我们,弄不好您的性命都会不保,以后万万不可如此。”
镖局,说到底其实是生意人多过江湖人,这乐明表现上看来,必然是非富即贵的公子,要是能跟他结下交情,说不定还能给家里赚上一份财源,这点儿帐自然算的过来。
乐明一笑,连忙点头应下,心中道,这伙人为人还真不错。
要说这武功,乐明在这江湖中也算有那么一席之地了,大部分的江湖人都是三流甚至不入流,三流高手中的高手两个字也不是叫着玩儿的,他一个二流放倒这一群镖师之中已经是鹤立鸡群了,若要论师门来历,那更是了不得,跟这些镖师的差距说是天渊之别也不为过。
可现在乐明才是蹭饭的,再加上他来自后世始终相信人人平等,脑袋里也没什么阶级思想,因此跟这些镖师坐一块一点儿也没觉得有啥不妥,相反的,跟这些镖师吹起牛逼来,反而还挺开心。
这一聊起来,乐明发现是大有收获啊,他武功虽然已经练上来了,但这江湖经验绝对是小萌新,对这江湖中的三教九流也没啥了解,平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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