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名副其实(1/3)
由于这次对《青囊遗录》鉴定,法院方考虑到这种文物鉴定不需要太多的技术环节,关键是资深有经验的文物鉴定家和学者,所以,院方通知原被告双方,已经联系了省级文物专家前来当庭鉴定并宣布鉴定结果。
秦箫和洛川接到了通知,于是就将《青囊遗录》的真本带着一起到了法院。
苏小曼也匆匆赶来,于是双方按照顺序进场,就在此时,苏小曼却惊讶地发现了自己的父亲苏景坤也到了现场,苏景坤见到了小曼之后,有些不自然地说道:
“小曼,你来了,这么多天了,回来也不会去看看你的妈妈,她十分想念你。”
小曼看到了自己的父亲苏景坤,也是有些不知所措,只是说道:“我忙完案子就会回去的,你来干什么来了?”
苏景坤没有作答,只是低着头进了法庭。
双方坐定,审判长按照程序,宣读了案情的情况,于是双方就准备开始鉴定《青囊遗录》,可是正在此时,张正国却提出有新的证据要出示,审判长表示同意,于是他的律师起身说道:
“我和我的代理人本来想要准备接受专家们的鉴定结果,可是,就在前几天,这位苏景坤先生却愿意主动给我们作证,我恳请审判长允许将苏景坤先生出庭陈诉。
审判长表示同意。苏景坤慢慢地走上了台前,不过看的出它既不愿意去看自己的女儿苏小曼,他上的台前,说道:
“说实话,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也是经过了极大的思想斗争,不过最后我还是决定要说出来,就是我知道的洛川公司制作七灵花散的的工艺上,尤其是内方,并不是《青囊遗录》记载的内方工艺。实不相瞒,在当初洛川公司制作过程当中。我们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每年定期或者不定期例行的检查的时候,本县的食品和药品卫生监督的同事们上报的关于洛川制作的七灵花散的工艺,是采用现在工艺以及设备进行的提取,并不是按照传统医学的配方进行的配制。换句话说,即便我不知道《青囊遗录》里面关于七灵花散内方的具体配制方法,但是我却能够肯定,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思路。其实古方应该是按照传统医学的中医药理论进行配制,配出的粉剂应该是颜色深而杂。而通过市面上已经流通的七灵花散来看,洛家的只要公司显然是采取了现代提取技术。这些证据在我们的巡查记录上都可以查到。”
苏景坤说完这些话,顿时全场一阵骚动,众人议论纷纷,此时,苏小曼也感到十分吃惊,她没想到此时此刻,坐在对面的父亲苏景坤竟然成了一个与自己苏家可以说是毫不相干的案子上的对手,这不禁让她有些局促不安和恼怒万分。回想起刚才父亲的神色,苏小曼也立刻意识到。苏景坤还是对女儿的所作所为不满意,这次帮助张家来作证,一是出于他和张正国多年的交情,更重要的应该还是自己的逃婚让他大为恼怒。
但是小曼也只是已是恍惚了一下,瞬间就恢复了平静,因为她知道,这是在法庭上,自己的言行要对得起一个律师的身份,所以,她还是按捺住了自己对父亲的不满。尽量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浜虎洛川和秦箫打赢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此时张正国的顾问律师申请发言,得到准许后,他说道:“刚才我的证人的陈述已经很明了了。从这个情况上看,洛川制药公司利用的是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甚至可以说,跟七灵花散已经毫无关系,而至于他拿出《青囊遗录》来证明这是个古方的话,也至多能够证明他们保有《青囊遗录》这本药方而已。而并未使用这个方子,那么之前所有的推论就不成立了。之前对方只是说这是个古方,由于年代久远,我的当事人对此也不甚了了,所以,如果专家鉴定结果属实的话,那么这个古方对任何人来说,都有生产的机会,可是我们先生申请了这个专利,就是我们的专利权,对方是没有资格生产的;如果对方拿古方来说明他们自己曾经使用过内方就断定他们也知道外方,而说我们的专利无效,显然这是个双重标准。因为刚才苏先生已经证明,这个内方秦家也没有使用,而是使用的新工艺,这个工艺产生的年代无从考证,或许他们早就在使用,但是不是《青囊遗录》记载的内方而已。但是我的代理人张先生跟我说,事情到此,他也不想再继续扩大,只要对方尊重他的专利,按照原来的合同进行商业合作的话,他愿意立刻撤诉,不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不知道我的表述是否清楚。”
秦箫没想到张家此时会立刻撤诉,而且还利用苏景坤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巨大的障碍,比自己按照他的意图办。他知道,张家现在撤诉,并不是个坏事,而且还会有利,但是也没想到他突然收剑,到让秦箫和洛川一下子丢失了目标。
可是秦箫此时打算已经打到底,如果被告方撤诉的话,顶多也是损失这段时间的利润,但是这么一交手,却使得两家的药有了极大的市场,张正国想赶紧了解案子,也不过是想要赶紧去获利,迟则生变,将来会有很多厂家都来分利的。
审判长见到这种情形,也想秦箫这边提出是否愿意接受对方撤诉的请求,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秦箫立刻回绝道:
“审判长先生,对方撤不撤诉是对方的事情,而我们认为,这个方子本身就是个古方,对方律师刚才说双重标准,即我们知道内外方只是没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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