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章 :正义(2/2)
有名号而无国邑”,都要住在京城的宅院里,由宦官进行管理。宋代大体沿用了唐代的做法,只是稍作改动。宋代封王只及自身,不得世袭,可以像庶民子弟一样,参加科举考试为官。元代封皇子为王,派往各行中书省,专制一方,俨然是地方上的军政首领,明显带有民族压迫的色彩。2:叶伯巨,字居升,元末明初浙江宁海人。元末即有文名,弱冠游于卿大夫之间。明洪武初年以通经学入国子监学习。洪武八年(1375),明太祖朱元璋下诏,选国子监学生分赴北方任职,宣政教化,废元末轻文之陋俗,振兴民间读书风气。伯巨被分发山西,任平遥儒学训导。洪武九年(1376年)上书,称天下可患者三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急。太祖盛怒,谓其离间骨肉,下刑部狱,瘐死。
注3:在这里小景要说上一句,下面的这段内容并非小景为了凑字数,而是让各位读者了解叶伯巨这个人。这只是一个小人,但正是这个小人才看到了朱元璋精心设计的藩王守卫不妥之处,胆敢冒着生命危险而上了一封万言书!
小景认为一个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却不惧生死的人才是伟大的人,而早在五百年前一个叫叶伯巨的小人就做到了,所以他才伟大。
下面就是他的历史载文:
洪武九年星变,诏求直言。伯巨上书,略曰: 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观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七国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为太过者也。
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之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向使文帝早从谊言,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籓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