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章,中俄奉天条约(2/2)
域。六,中国新军保证,不再攻击俄国太平洋海军舰队,并且保证,协助其自然地,安全地从合理的渠道返回俄罗斯的波罗的海地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予以煤炭等物资的接济。对于萨哈林岛屿以及俄罗斯相关地区撤离的居民,中国新军将以极大的热情和善意予以支持,保证他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所有上述地区的俄罗斯政府的相关财产,则由中国新军派遣得力人员,合理地接收使用,俄罗斯代表认可,他们绝对保证这些财产不会受到有意的破坏。
八,关于因为上述地区在俄罗斯统治期间中国的损失补偿问题,俄罗斯政府认为,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加以解决,俄罗斯政府以极大的耐心和勇气来承担义务。决定,付给中国新军奉天政府三亿两白银,分三年偿还完毕,第一年偿付一亿五千万两,第二年偿付五千万两,第三年,完成全部款项。作为担保,俄国政府允许中国新军继续占有黑龙江以北,也即阿穆尔河流域的俄罗斯相关领土。以款项偿还完毕为期限,中国军队要按时撤军。
九,所有中国新军俘获俄罗斯国籍的公民,应该听凭其意愿去留,愿意留在原居住区的,可享受中国臣民待遇,迁移到俄罗斯境内的,则享受俄臣民的权利。中国新军对比没有任何异议。也不会就实施的过程施加任何干涉和影响。还愿意就俄罗斯臣民的迁移问题做出善意的帮助。中国新军愿意和俄罗斯的远东行政机关就原有的居民,军队人数等具体详细的事项进行沟通,核定数目。
十,关于俄罗斯太平洋舰队的掌握在中国新军手里的部分,包括军舰,枪炮,人员,一切物资,资料,等等,可以由中国新军支配,但是,对于俄国海军就俘人员,中国新军要给予温和的待遇,并且,在两年以后,全部放归俄国。中国新军表示,完全同意这一要求,并将对海参崴等地区水陆各地俄罗斯官兵的尸体进行登记寻找,在合适的时机交由俄罗斯官员来运输和转移,并提供帮助。
十一,在所有已经承认的俄罗斯国境线上,中国新军和俄罗斯军队定期进行检查巡视,要保证双方军队的友好合作,维护国境线的稳定与安全,不得私自挪移。违背者视为侵略行为。此国境线的确定,为最后中俄两国的边界谈判和确定结果,为永远的国境线。
十二,关于俄罗斯内部的问题,中国新军不加干涉,关于中国新军内部和满清帝国内部的事情,俄罗斯方面表示,绝对不加干涉。因此,在俄罗斯帝国的远东地区,包括乌拉尔山脉以东的所有广大地区,中国新军绝对不将之视为觊觎的对象,西伯利亚地区为俄罗斯帝国永久性的领土,更鉴于此,中国新军将不支持任何旨在颠覆和推翻俄罗斯现行政府体制的政党,军队,及其他团体和势力。对于列宁托洛茨基等人领导的所谓俄国人民革命军,中国新军将不再予以物资上的接济和人员上的补充及军事上的训练。
中国新军表示,对于列宁及托洛茨基等人率领的军队,除了断绝关系外,还将在合适的时间里,逐步加以解决,或者驱逐,或者解散。如果上述势力潜伏进入俄罗斯的濒海远东地区(外兴安岭以北),则中国军队将配合俄罗斯军队加以包围,剿灭。
十三,两国建立公使级别的平等互利关系,互相保证对方商业贸易等正当的经济活动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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