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出难题(1/2)
玉不琢不成器。
琢碎的玉,那只能说,本来就无法成器。
知道沈建南那晚祸害了自己的女儿,宋君真的想让人把这厮给丢黄浦江喂鱼算了,但想了又想,他还是决定将那混蛋打磨一番。
不然又能怎么办。
谁知道,一见面那混蛋就开口,能不能把那二十万给他。
最后,又特么来了一句:曾经的我让你看不起,后来的我你高攀不起!
陷在沙发的座椅中,宋君不由就回想起那个风雪交加之日的初次见面
对于社团,沈建南这货一向都是鄙夷的。逼良为娼、qiáng_jiān掳掠、杀人放火、引人吸毒、贩毒,可以说,无恶不作。特别是大陆之外的华人社团,成立的初衷、口号虽然是抱团取暖、护卫互助的意思,但干的事,却根本就不是人干的。
欺压从大陆离开的同胞,这些社团是第一个,压榨万里之外而来的同胞,这些社团还是第一个。
就像香港,社团欺压香港人、欺压从内地到港的同胞,吸食民脂民膏、强抢同胞的血汗钱的时候一个个凶猛如虎,但在对上英国人,却一个个比谁都怂。
当然,也许正如连坤曾经说过的那样,没有皇气支持,社团根本就没办法发展下去,为了社团的存活,一切都是必须要做的。
因为所谓廉政公蜀,也只是一个合法抢劫、暗地收钱的外衣。就像,廉政公蜀,查的总是华人,对于英国人,却根本无可奈何。社团要发展壮大,又必须得到法律上和武力上的支持,必然要跟英国人妥协。
人家手里有枪、有军队,社团不妥协,又怎么活的下去。
但,外国人殖民抢劫还披着一个皮,看上去还算温柔,喊着护卫互助、兄弟同心、保家卫国的社团,却又一个比一个凶狠。
这种现象,直到97之后才逐渐收敛,再到慢慢转变。
不说九十年代,就算是三十年后,到海外打工的华人,往往也都是被有社团背景的工厂、饭店所剥削,欺压,讽刺的是,国外媒体有时候都看不下去,为什么华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最喜欢欺压华人的却又是华人自己。
见证过、经历过、了解过,所以对于社团、对于喊着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的社团,沈建南一直都没什么好感。
但洪门致公堂,却又是例外之一。
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同盟会急需15万美元经费。洪门致公堂的司徒美堂,愣是将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和维多利亚的四所公堂大楼抵押出去,筹了这笔款子应急。1925年,司徒美堂将洪门致公堂发展组成致公堂,从此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为在美洲华人的生存,争取了一丝宽容和温暖。
抗日战争爆发后,这时的司徒美堂已七十高龄,但依旧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处处呼吁捐款支持华夏抗战。在长达十几年的抗战中环,他一共募集了一千四百多万美元,为华夏的胜利,添加了一份不可抹杀的力量。
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保家卫国,爱国家,爱民族,抵御外来侵略。
洪门致公堂,用行动证明,他们做到了。
檀香山,ablvd。
沈建南扣着一幅墨镜,停步在一家银行门口,抽着香烟,饶有兴致打量着四周明里暗里的美国警察部队。
从一下飞机到檀香山,他就发现,四周暗流涌动,一向懒散的美国警察部队,就像是遇到什么大敌一样严阵以待,就ablvd路上,一路过来,就遭到了好几道目光注视,看到了七八辆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
什么时候,美国警察这么勤奋敬业了?
“老板。看到那个家伙没有,我敢跟你打赌,他一定是fbi的特工。”
马拉特沙维奇,眼神朝着不远处瞟了一眼,示意沈建南去看一个拿着报纸的中年男人。
一米七五左右,肥胖适中,留着一个常见的三七分头,套着一身普通的灰色西装,咋眼一看,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完全就了路人甲。
但沈建南很相信马拉特沙维奇的判断。
往往最了解自己的,永远都是你的敌人,作为前克格勃中校特工,彭二要是连fbi的人都看不出来,那估计,早被克格勃给炒鱿鱼了,或者,早死在无人认识的街头。
一旁的彭三,也早已感觉到了不对劲,听到彭二说fbi,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他能够清晰感觉到,四周明里暗里到处都是警察,现在连fbi都来了,可不是什么好现象。无他,从明哨暗哨辐射的核心区看,中心位置,大概就是他们这次准备去的目标,舟山堂。而美国警察部队和特工出没,十有**,就是因为这次致公堂的恳亲大会。
“建南。这些警察都是吃饱撑着了么?不就是搞个恳亲大会,他们这么紧张干什么?”
“你要是知道罗斯福以前也是洪门一哥的小弟,就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紧张了。”
“罗斯福?这货是谁?”
看着彭三诧异的样子,彭二脸上露出了古怪之色。
“彭。你确定,你以前是大学老师?”
“当然,我可是教体育的。”
“好吧。我明白了。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美国前总统。”
“”
彭三目瞪口呆,拿出了一张美元。
“你是说这货?”
“老天。你可真是体育老师,这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
嘶——
在两人毫无营养的交流中,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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