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队伍很好带!(一更,四千字大章)(3/3)
潮水般的哥布林涌到之前,大朱吾皇已是一声长啸,足尖一蹬,顿时拉起了一道道残影,主动向前冲去。他浑身上下只有一件装备,便是那双简易战靴,是标准的赤手空拳,但是,他所到之处,所有的哥布林在瞬间便被一扫而空,就连尸首都消失的无影无踪,真正的所向披靡。
到了后来,杀的兴起,他索性将身上已经沾染了无数褐绿色血液的衣裳一把撕开,就那么袒胸露腹的杀了过去,所向披靡!
此时,他那胖乎乎的身影从背后看去却显得无比高大,就算是联盟那些一天到晚在心里痛骂山奸的人,也不得不献上由衷的敬意。
毕竟,如果没有他,这段时间下来,这支队伍又怎可能做到自身毫无损伤的情况下,还能消灭这么多的敌人?
况且,比起那个‘隔山打牛,摧心掌’来,如今大朱吾皇显示的这种天赋更为可怕,简直就是变态的强
碰到就没这特么完全是好不好
你不服,你试试
也别说,毕竟是新历世界中最出色的一批天才,已经有人在怀疑,大朱吾皇的这种天赋是否和时光回溯有关,在他发动天赋的时候,所有触碰到的事物都会被回溯到最原始的状态。
作为生物或者人类,最原始的状态自然就是那小虫子了,所以才会毫无痕迹可言
很贴近事实啊
但这也阻挡不住那一bō_bō的崇拜值,所有的天赋都和自身的元气和精神力有关,大朱吾皇表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强悍到令人发指的效果,更有那无比坚韧的持久力!
那可是持久力啊,作为男人,最令人自豪的一个属性!
那真是相当的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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