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四漆屏案(1/2)
案情简直是猝不及防的反转,刚才还苦于没有证据的曹正,一时间人证、物证俱都齐全了。
没想到此时刘岩清竟然还能辩解:“大人明鉴。我如果真的是有意杀死小桃,罪在不赦。但我从头到尾处于混沌癫狂之态,清醒之时,才看到小桃被我掐死在床下。我当时惊慌失措,才意识到自己的病,的确已经无药可救了。”
“你的病,”曹正皱眉道:“你不是一直不承认吗?”
“他们都以为我酒后掐人这个是怪癖,”刘岩清道:“其实不是……我、我有癔症!”
古代也有精神病,精神病人发作,就叫发了癔症。当然这癔症里,有的症状重,完全精神分裂,被称作“武疯子”,有的症状轻,平日看起来和常人无异,就像刘岩清一样,不喝酒的话,不会发作。
陈惇冷冷地盯着他。
四漆屏案!
四漆屏案是狄公案中的一个故事,说的是狄仁杰到江夏时,正好碰到一桩奇案。案情是江夏县令滕侃酒后入室休息时,忽觉头晕目眩,昏倒在地,醒来后发现,夫人的胸口插着自己的雕花匕首,惨死在床;而外间的丫环对此情此景却全然不知。
狄仁杰接案以后,和滕县令谈及夫人的情况。在县令的书房内,滕侃向狄仁杰讲述了自己书房内四扇漆屏的故事。第一扇是一位书生梦见四位仙女,他想娶其中最美丽的一位为妻;第二扇是书生赴京赶考;第三扇是书生考中进士,衣楼,楼上小姐与他梦中的美丽仙女一模一样,后来两人便喜结良缘;第四扇则是洞房花烛。
这四漆屏就是滕县令生活的写照。后来,第四扇漆屏被修改了。书生手中的笔换成了一把匕首,直插夫人的前胸。县令解释说,他患有一种癫狂症,第四扇是他病发时亲手修改的,他自己全然不知,情形之后又极害怕这一切成为现实,但最终还是在他病发时出现了“衙内血案”。
狄仁杰发现案情中有很多疑点,于是开展调查。他首先查清,县令所说全是谎言,是在为自己开脱,因为他知道,癔症杀人者不抵命。接着,他慢慢查清了真相,锁定了凶手。原来是一个窃贼夜里去县衙行窃,用mí_hún_yào迷倒夫人和丫环,在偷窃时又想qiáng_jiān夫人,夫人反抗,凶手就刺死夫人后逃走。此时,县令酒后回房,懵然不知。醒后见夫人被杀,就误以为是自己酒后所为,便向狄仁杰编造了“四漆屏”的故事。
陈惇嘴角翘起冷笑,静静听他的鬼话。
“我的病,早就有了……一旦喝醉了酒,脑子里就多了一个人,那人占了我的身体,”刘岩清解释道:“让我行凶,让我掐人……我根本控制不了我自己,而且这个病,根本没有办法治!”
一旦一户人家出现了“武疯子”,家人就要去官府报备,大明律中,沿袭唐法律规定,对于老幼疾之人在户籍登记时予以载明。如果行为人在犯罪后事发时,其户籍记载表明其确为废疾笃疾者,则其身份应该可以确认,也会从轻发落。
“你在户籍之上,”曹正道:“可没有载明废疾啊。”
“家母怜爱,”刘岩清垂泪道:“不肯呈报,只说我这病,不算病,能治好。”
曹正一下子动了恻隐之心:“疯病杀人,与一般人杀人不同,乃是疾病所致,不是故意要伤人。《周礼》中就有三赦之法,对小孩、老人及有疯病的三种人予以赦免;而大明律中,因疯病杀人者永远监禁……”
“你说你癔症,谁来为你证明?”陈惇道。
“家中老母可以证明,”刘岩清道:“妻子可以证明!”
“都是你家人,自然要包庇你。”陈惇忽然凝神思索起来:“你刚才说,你发病的时候,像是有另一个人控制了你的身体?”
见刘岩清点头,陈惇就哈哈一笑:“我读过宋人一本笔记,专说癔症,上面记录发了癔症之人,不是感觉身体里多了一个人,而是感觉自己被数不清的怪物缠身,有的感觉被蟒蛇束缚,所以极力挣脱;有的感觉被老鹰啄肉,所以极力躲避;有的感觉像是被麋鹿的犄角顶穿了身体,有的感觉像是被獒犬撕得粉碎。”
见堂上堂下之人都听得发怔,陈惇就问刘岩清道:“怎么你的癔症,跟他们所有人,都不一样呢?”
“一样的,”刘岩清大声道:“我、我也有过这样的感觉!”
“是吗?”陈惇反问了一句,就在曹正以为他还要追问的时候,却忽然转向了沈长兴。
“沈管家,”陈惇道:“您的苦衷,现在若是还不说出来,怕是以后就没机会说了。您第一时间目睹了凶案,为何不报官,反而协助凶手抛尸?事后又买通郭仵作,遮掩伤痕,隐藏案情?他有癔症,难道您也有癔症?”
“我没有癔症。”沈长兴长叹一声道:“因为这事情,有关沈府声誉,我才一力遮掩的。”
沈长兴娓娓道来。
他说到了洪家班和马大,说马大和小桃的恋情,小桃在偷窃了金珠之后,也没有隐瞒马大,而马大在洪家班事发之后,以金珠相要挟,逼沈府搭救他,否则就要在公堂之上,污蔑王氏和他自己有一段奸情。
那时候王氏才发现自己的金珠不见了,又见马大宣称金珠在他手上,只能先依从他,沈府派了沈长兴跟着洪家班去了杭州,一面答应他会搭救,一面加紧探听金珠下落。最后才知道金珠不在马大手上,而在小桃手上。
“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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