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着荧荧蓝光的手机屏幕上,“程观越”三字清晰干净,足以刺痛人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改错字。
☆、旧照片
程蔓宿舍抽屉底部静静躺着一张陈旧的老照片,十七岁的程观越穿着校服留着短短的平头,扶着辆“飞鸽牌”自行车,已经逐渐长开的身体修长挺拔,背景是他们每日去学校并经的公路,三月柳絮纷纷扬扬迎面扑来,她坐在车后座上扬起脸看他,笑颜如花。照片明显是偷拍的,面容青涩的两人表情很自然,甚至从这个角度看,他嘴角的弧度竟不经意带着几分少见的,叫人心动不已的柔软。
毕业那天宿舍收拾一空,她正整理着桌上与抽屉里的零碎小物,轮值的阿毛大扫除,无意从她拉开的抽屉看见照片,抽出来才看了一眼就“哇”的尖叫起来,“老四,你哥以前也这么帅啊?!”
杜晓培与老刘闻声围过去,杜晓培边研究边时不时发出几声夸张的感慨,“没想到留这么土不拉几的草坪头也好看,果然是美人胚子啊……”
老刘也摇头啧啧道,“连校服都能穿得这么派头有气质……”
彼时的校服几乎是所有那个时代祖国花朵们心中永远的痛——大多是白色为主,袖子与裤腿上刷拉两条蓝绿相间的道道,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跟一麻布袋没多大差别。可程观越愣是能将这松垮的布袋装穿出磊落俊挺的名牌气场来。
她愣神了好几秒,已有两三年没看过了,曾经她以为这张照片会就此被她遗忘,在角落里蒙尘悄然失了岁月的颜色,没想到会被再次翻出来……
“老四,这张相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恍过神来,她啊了声,想也没想,道,“初三上学期。”
程观越那时高三,两人都算是毕业生,清晨7点前要赶到学校早读,程校长给程观越买了辆自行车,款式很中性也很好载人,程蔓便每日搭顺风车去学校。刚开学不久,程教授思忖着要给程蔓买辆自行车,省的总麻烦校长家的好孩子程观越。
自行车买来的第一天程蔓就摔伤了。她躺在床上,抹着眼泪对正给她的膝盖擦红药水的程教授可怜巴巴说,“爸,那条豆腐渣马路坑坑洼洼的……”
程教授心一痛,又是一软,犹豫了会儿叹气道,“看来还要继续麻烦观越那孩子了。”
那条“坑坑洼洼”的路至今仍未修整过,而程观越的自行车后座从那以后就真正成为程蔓的专属车座,直到那日他乘上火车,背影冷漠的离去。
阿毛花痴了老长一段时间,又语气羡慕道,“老四,你和你哥的感情真好,看看那气氛,啧啧!”
程蔓握着拳,指尖轻轻摩挲着掌心的纹路,那纹路中间突兀的断开,如人与人之间的有缘无分。她笑起来,嗯了声说,“是啊,我们兄妹俩感情固若金汤,忒好着呐。”
杜晓培不屑地切了声,用口型说,瞧你得瑟的。
她就很得瑟地咧开嘴巴笑,心里却拔凉拔凉空荡荡的。说不上是什么滋味,那感觉如想要拼命抓住却不断流逝的指间沙,哗啦哗啦,什么喜欢啊暗恋啊刻骨铭心啊,都被浩大的时光之河轰然冲走了。
她只能在心里默默道一声,“程观越,你要过得幸福快乐,才不枉我曾经那么掏心掏肺的喜欢过你一场。”
看到电话上闪烁不停的名字时,她脑中第一个念头是:啊,程观越回国了。紧随而至的是:他的手机号码居然没有改。最后一个念头:打死不接电话。
她右脚脚背钻心的疼,说话一定不利落,潜意识里她不愿程观越知晓她的狼狈处境。程观越去了加拿大后,周围的好友都说他若是回国一定因要举行婚礼,那一刻她心里就暗下了决心,如果真有这样一天,他重新站在她面前,即使身边还有个秦锦,她也一定要光鲜亮丽笑容灿烂,从容自然地告诉他她过得很好,过得很幸福,也衷心祝愿他能够幸福。
这是她从不轻言道出的小小骄傲,杜晓培说她是硬撑着要面子,她心里也清楚这东西值不了钱填不饱肚子,可偏偏已入了她的骨,想改了也改不了。
等回到研究生宿舍后,她拨了电话回去。没想到接电话的竟是一个清丽动听的女声,柔和而不失轻巧,那头说,“你好,程观越有事在忙,请问你是?”
她瞬时哑了声音,好一会儿,才开口道,“秦锦姐姐,我是程蔓。”
……
挂上电话,她坐在床上轻揉着脚背,仍是疼得龇牙咧嘴,再一看,脚背亦是一片青紫,高跟鞋作为防身武器的强大杀伤力由此可见一斑。她一瘸一拐走向杂物柜翻找药水,一个人的生活便是如此,即使是受伤了,因了没有那人,哭也是没用的。
傍晚的风透过敞开的窗户徐徐吹进来,暮色靡靡。
程观越回国了。
☆、送你最好的
“程蔓,明天就算天塌下来,你也要陪我挑婚纱。”
“明天有个手术要做来着……”程蔓坐在办公椅上,歪着脖子夹手机边翻病历表边答。
“我不管,你敢不来我卸了你的脑袋!”言罢,那头喀嚓一声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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